电子城(600658)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益,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十五)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十六)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七)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第二条 关联交易应以不损害公司利益为基本原则。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关联交 易予以严格的管理和关注,防止关联人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 资源或以垄断采购、销售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司有关部门应在关联交易发生的第一时间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以确保 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 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