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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中集团(300428)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LZJTLZJT(SZ:300428)2025-10-14 10:01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 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或《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 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过半数 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得与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其中独立董事2名且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督促、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