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立中集团(3004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LZJTLZJT(SZ:300428)2025-10-14 10:01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 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情形。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应当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 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 事职务。 如因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低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时,该独立董事的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