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00130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核查意见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相关资 料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和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八章所述不得解除限售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 条件已经成就,75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