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002241)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 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歌尔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 等工作的监督作用,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 管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 计委员会工作指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且不得与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当为 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