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子洁能(00253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10-14修订)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 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以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各 职能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可以接触、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外部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 施,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董事长或证券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