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300763)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三次会议决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及《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锦浪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锦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独立董事三 名,实际参加的独立董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经全体独立董事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 况,该方案切实可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