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00247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部监督和风险控制,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山东宝莫生物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自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 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是公司建立自我约束机 制的重要环节。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