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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节能(00208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 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 第一节 股东及其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 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第六条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类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