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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节能(00208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前言 第一条 为保证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山东鲁 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 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 行为。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 质押。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 承担能力且反担保具有可执行性。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决策权限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七条 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对担保申请人出现以 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提供担保: (一)担保项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担保政策的。 (二)已进入重组、托管、兼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