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阳节能(0020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 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 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及所持公司股份 的数据,统一为以上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每季度检查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 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