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00237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 股票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 作,根据现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制度第二十三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 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 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