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00237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ChiwayChiway(SZ:002374)2025-10-14 12:02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而制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 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文凭,从事金融、 工商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董事会秘书应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知识,掌握履行其职责所应 具备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公关能力和处 事能力; (三)董事会秘书原则上由专职人员担任,亦可由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兼任。但如某一行为应由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兼任董事会 秘书的董事应以董事会秘书的身份作出; (四)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