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00237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 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 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