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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航运(00052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CHINA PHOENIXCHINA PHOENIX(SZ:000520)2025-10-14 12:47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 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独董办法》、《规范 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1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