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股份(600006) -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非独立董事), 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 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薪酬管理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同时担 任薪酬管理委员会召集人。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报告工作。薪酬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七条 薪酬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