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股份(600006) -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DFACDFAC(SH:600006)2025-10-14 14:32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 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 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 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 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证券事务管理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 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 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 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