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股份(600006) -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DFACDFAC(SH:600006)2025-10-14 14:32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 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公司偿债能力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其 相关工作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收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