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股份(600006) -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
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 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七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应加 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 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 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积极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 (监督)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提高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其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公司 章程》等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 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忠实勤勉地开展工作,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的工作要求, 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