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股份(600006) -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DFACDFAC(SH:600006)2025-10-14 14:32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 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和公平,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 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监督)委 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在会计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结束后, 公司应当及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编制定期报告的相关最新规定编 制和披露定期报告。 第二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本制 度的要求,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提供定期报告编 制所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