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 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窗口 期交易、限售期出售股票、减持比例等禁止或限制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 规交易。 第二章 持股变动的申报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 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 并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