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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JJHBJJHB(SH:603279)2025-10-15 08:31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节 董事会组织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人数及独立董事的比例,由《公司章程》确定。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不设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长职权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决定。 第六条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由股东会从董事会提名的候选人、单独持有 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含百分之三)的股东提名的候 选人中选举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内部机构及 运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 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和全体股东负责,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 章程》确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