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科技(600081) -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东风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公司章程》及股东会授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董事会会议是董 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 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董事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五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会选举 -1- 产生。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职工董事,职工董事由公司 职代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董事和职工董事不得兼 任。 第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副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