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都股份(002923) -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 | |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 事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及本规则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 规定的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分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6 个月内举行。 公司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