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润都股份(002923)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Rundu PharmaRundu Pharma(SZ:002923)2025-10-15 09:3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珠海润都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及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委 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其中 1 名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