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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生化(600796) -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QJBIOCHQJBIOCH(SH:600796)2025-10-15 10:31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1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成为审计委员 会委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