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新发展(00062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铜官 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公司信息披露 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 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证券监管部 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