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新发展(000620)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铜官盈新文化 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七)修改公司章程;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