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新发展(00062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确保该子公司 或控制的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