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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Foran EnergyForan Energy(SZ:002911)2025-10-15 13:47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及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佛燃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其中三人为独立董事)组成,设董 事长一人和副董事长二人。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董事会成 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独立董事中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至 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士:(1)具有注册会计资格;(2)具有会计、 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者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 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三条 独立董事的工作制度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