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600825)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Xinhua MediaXinhua Media(SH:600825)2025-10-16 09:30

Jin Mao Partners 金 茂 凯 德 律 师 事 务 所 13F,HongKong New World Tower, No.300 Huaihai Zhong Rd, Shanghai, 200021,P.R.C. 中国上海淮海中路 300 号香港新世界大厦 13 层邮编:200021 Tel/电话:(8621)63872000 Fax/传真:(8621)63353272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年 10月 16日下午在上海市漕溪北路 331 号中金国际广场 A 楼 8 层大会议室召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经公司聘请委派游广律师、翟玉军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 席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