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石股份(30115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 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范围及方式 第五条 公司和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