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60522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的基本制度,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应严格依本制度 实施。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制度。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超募资金也应当存 1 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1 个月内与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及时公告。该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