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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通科技(605228)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全体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 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大股东,即控股股东,指持有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 十以上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 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 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各种款项;公司 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资金;公司为控股 股东及关联方代偿债务;控股股东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对其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 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公司提供给控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