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净环保(60038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LKLK(SH:600388)2025-10-17 09:31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六)总裁提议并经董事长同意时;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八)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 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