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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工股份(600815) - 厦工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XGMAXGMA(SH:600815)2025-10-17 10:31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 17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科学性, 加强内部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