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工股份(600815) - 厦工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年制定)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担保,公司对强令其为他人担保的行为有权且 应当拒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决策权限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 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财产安全,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本公司行为,应遵循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