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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泥(600802) - 福建水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FJCFJC(SH:600802)2025-10-17 10:31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 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 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 务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除另有规定外, 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公 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 材料组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公司审计室、财资部在各自业务职能内,具体办理日常 业务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1 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董事会成员中 的职工代表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