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数传媒(000156) - 总裁班子工作规则
总裁班子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总裁、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明确其 职责范围,保障其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 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裁班子由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 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总裁、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 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 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