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山煤国际(600546) - 山煤国际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SCIESCIE(SH:600546)2025-10-17 11:00

致: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 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 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1. 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刊登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