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澜之家(600398)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Grandall Law Firm (Shanghai)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有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