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300091)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 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和《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自 律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 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且可能利用公司未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