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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00298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RISUNTEK INC.RISUNTEK INC.(SZ:002981)2025-10-17 11:46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11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 业人士。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从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当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六条 董事离职,补选董事任期从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当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七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