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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00298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RISUNTEK INC.RISUNTEK INC.(SZ:002981)2025-10-17 11:46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和行为,保证董事会 秘书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应职责,享有相应 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证券部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处理公司有关规范运作、法人治理、 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董事会秘 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