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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002981)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RISUNTEK INC.RISUNTEK INC.(SZ:002981)2025-10-17 11:46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 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执行年度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相关信 息进行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其他审计业务,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