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医疗(30031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 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宁 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 则。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 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董事会秘书需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 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