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粮控股(00050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 事和决策程序,维护公司、股东和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 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对股东会负责。董事 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会赋予的职权,确保公司遵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为董事会下设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董事会 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 聘任。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及提名与薪酬考核 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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