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丰能源(60509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成为最具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可以连续 聘任。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可根据需要,委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开展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或启动董事 会秘书的解聘程序,经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秘书的任免。 第六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明 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是公司董事会审查、评价董事会 秘书工作的主要依据。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本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