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能源(600674) -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科学、民 主的决策机制,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议事范围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议事范围如下: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报股东 会批准;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 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报股东会批准; 1 (七)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 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报股东会批准; (八)审议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所涉及的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在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十以上至百分之三十以内的事项;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