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能源(600674) - 北京证券关于川投能源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四川川 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能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川投能源本次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5 号)核准,川投能源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000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 40 亿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 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 5,934,6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3,994,065,400.00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 资报告,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确认。 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